分享到:

甘肃出台《意见》 对重大项目实行“四优先”-凯发旗舰厅官网

日期:2021-07-15 08:50来源:省商务厅作者:

浏览次数:

字体:[ ] [ ] [ ]打印

新甘肃客户端讯(新甘肃·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)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关于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协同推进机制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针对该《意见》出台背景、主要内容、特色亮点等,省发展改革委进行了解读。

据介绍,该《意见》的印发,是在省委、省政府大抓项目的背景下,为了进一步发挥重大项目示范带动作用,突出政府部门服务本质,集合各方力量和智慧,更好发挥协同联动作用,推动重大项目在前期审批、土地、资金、协调服务等方面困难问题有效解决,提高服务效率,压缩行政成本,打造项目建设良性环境,形成共推重大项目长效机制,为实现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提供支撑。

《意见》明确建立7项机制,实行20条举措。具体包括: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选取机制、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领导干部包抓推进机制、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要素协调保障机制、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部门协调服务机制、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主体责任落实机制、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督查考核机制、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机制。其中在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要素协调保障机制方面,明确提出对重大项目实行“四优先”,即优先配置土地资源、优先保障建设资金、优先保障节能减排指标、优先保障人才需求。

《意见》将过去的成熟经验进一步制度化。从原则、标准、程序、内容、效果等方面对重大项目建设清单编制、领导包抓、审批管理、调度推进、要素保障、设施配套等进行了制度化的明确和完善。同时还补齐重大项目储备链条短板,针对重大项目储备不足的问题,首次提出了按照“建成投产一批、开工建设一批、前期推进一批、谋划储备一批”的要求,建立省、市、县三级重大项目滚动储备库,进一步加大了项目谋划和储备力度,完善了重大项目管理滚动接续机制。

《意见》还在政策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寻求突破,在酒泉市、金昌市、兰州新区三地开展“标准地”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,将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列为“标准地”出让的土地优先支持对象,弥补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短板不足,把重大项目打造成为各类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的前沿阵地,以更加积极地应对政策导向和形势变化。


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