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24-08-23 15:45来源: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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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补贴范围: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,对于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(含当日)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,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后,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,给予定额补贴。
2.补贴标准: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,补贴2万元;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,补贴1.5万元。
对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(含完成补贴发放的申请),均按本通知明确的标准予以补贴。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该《通知》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。同时,请车主认准商务部门核发了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》的企业进行旧车报废回收拆解。
汽车以旧换新申请条件及其他相关要求请电话咨询0937-2612541,或者通过酒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咨询。
酒泉市商务局王琴供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