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泉市商务局是2004年8月成立的市政府组成部门,主要承担内贸流通、市场整治、外贸外资及扩大开放等工作。根据关于调整酒泉市商务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(酒编委发[2022]151号)精神,现内设办公室、市场物流科(通道物流科)、消费促进科、外经贸科、市场秩序科(行政审批服务科)5个科室。其中各科室职责为:
办公室(电话号码:2612259)。负责协调机关日常运转和行政管理事务;负责拟定全局工作计划、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;负责机关文电处理、综合性会议组织、档案管理;负责局党组、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和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;负责组织机关政治业务学习;负责局机关人事、工资、财务、资产、政府采购、文印、保密、印章和机关后勤服务管理;负责工、青、妇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;负责意识形态、网络舆情监控和处置工作,负责市商务局网站管理;负责起草有关通知、工作安排和全局工作总结;负责全局年度考核工作。
市场物流科(通道物流科)(电话号码:2612541)。负责拟定流通市场建设和通道物流产业发展规划、政策;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、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社区商业建设;推进农产品市场、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市场建设及改造升级;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障机制;负责批发业、零售业发展;负责培育商贸市场及流通骨干企业;负责推进陆港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工作;配合省商务厅抓好中欧班列和南亚国际货运班列发运协调等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实施国际货运班列、航空货运物流支持政策;推动国际货运班列和航空货运包机常态化运行;推进物流园区重大项目建设,指导建立国际化冷链物流服务体系,整合资源发展通道经济,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;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,指导报废汽车及二手车市场管理工作;负责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;承担市通道物流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;指导市农副产品流通联合会工作。
消费促进科(电话号码:2669501)。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,指导开展商贸领域促消费活动,推进区域(特色)消费中心城市建设;负责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及批发业、零售业、住宿业、餐饮业等三产服务业统计分析;监测分析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、商品供求及价格信息,开展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;负责制定住宿业、餐饮业等生活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和骨干企业培育;负责再生资源流通市场监督管理;负责电子商务工作,制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政策,推进电商服务体系建设;负责推进家政服务发展;负责拍卖行业监管和人员培训工作;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和商贸领域品牌建设工作;指导市电子商务协会工作。
外经贸科(电话号码:2615288)。贯彻落实国家、省上外贸外资外经政策,负责全市进出口工作管理;负责监督和落实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、法规及合同、章程;负责反倾销、反补贴和公平贸易工作;负责对外承包工程、劳务合作等业务;负责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、民间组织对我市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赠款工作;负责全市商务领域“一带一路”等扩大对外开放工作;负责跨境电子商务和境外营销网络建设工作;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口岸发展规划,承担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协调管理;指导市进出口协会工作。
市场秩序科(行政审批服务科)(电话号码:2613128)。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和经济协作有关要求,研究商务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制定全市商务发展规划、政策及加强商务工作的意见;负责商务工作综合调研、专题调研,研究提出促进商务工作的措施办法;负责综合材料起草、综合报表汇总、电子政务、新闻发布及综合信息报送等工作;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、备案;负责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;负责商务领域政务服务、依法行政、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产业损害调查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;负责管理“12312”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平台,受理商务领域各类举报投诉,依法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;负责推动商贸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;负责拟定药品及中药材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;负责全市酒类商品流通市场日常监管;负责单用途预付卡备案管理;指导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;负责商务领域安全生产、法制宣传、维稳、信访和综治等工作;承担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;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办公地点:
市商务局办公地点:市政大厦东13楼;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2:30—6:00(双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